董事會成員及落實多元化及獨立性情形

董事會成員名單

職稱 姓名 主要經(學)歷
董事長兼總經理 宋福祥 台北工專工業工程科
遠東金士頓科技(股)公司處長
虹志電腦(股)公司處長
安培電子(股)公司經理
董事 寶鑫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易座
國立台灣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博士
董事 陳泰明 美國波士頓大學法學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學士
美國紐約州律師
獨立董事 王震緯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電子工程系
廣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獨立董事 林丕容 中國暨南大學基因及組織工程所博士
國立台灣大學管理學院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系
大學眼視光體系創辦人
博客來數位科技公司共同創辦人
台灣大學附設醫院眼科主治醫師
獨立董事 邱冠勳 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系-企業家經營管理研究班 
澳洲昆士蘭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元大商業銀行執行副總
元大商業銀行法金事業群執行長
元大商業銀行國際金融事業處處長兼國際營運部部主管
元大銀行韓國董事長
獨立董事 瞿志豪 國立台灣大學商學研究所EMBA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電機研究所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電機系學士
Acorn Campus Taiwan General Partner
永加利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Chief Innovation Officer, BioMed Taiwan
Executive Vice President / Chief Technology Officer, Giga Media Limited
遊戲橘子董事
大宇資訊董事

董事會落實多元化及獨立性情形

本公司提倡、尊重董事多元化政策,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相信多元化方針有助提升公司整體表現。董事會成員之選任均以用人唯才為原則,具備跨產業領域之多元互補能力,包括基本組成(如:年齡、性別、國籍等)、也各自具有產業經驗與相關技能,以及營業判斷、經營管理、領導決策與危機處理等能力。為強化董事會職能達到公司治理理想目標,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20條明載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1.營業判斷能力,2.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3.經營管理能力,4.危機處理能力,5.產業知識,6.國際市場觀,7.領導能力,8.決策能力。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採用候選人提名制,除評估各候選人之學經歷資格外,遵守「董事選舉辦法」、「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公司章程」之規定,以確保董事成員之多元性及獨立性。

(一)本公司現任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及達成情形如下:
1. 半數以上獨立董事不得連任超過三屆,以保持獨立性:本公司董事成員中獨立董事占比約57%(4位/7位),半數獨立董事未連任超過三屆情形。
2. 董事成員中兼任本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以達監督目的。
3. 鼓勵不同年齡層的成員參與,以帶來多元的觀點和經驗。董事會成員的年齡範圍涵蓋41至80歲,促進了不同世代的意見交流。
4. 董事會成員擁有多元化背景,經歷包含工程學博士、律師、管理領域之學者、財務專家、電子相關產業與金融業經營管理的專業人士。
5. 為達成董事組成性別平等,目標為至少一席不同性別董事(即女性董事)。

(二)董事會獨立性:
1.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由7位董事組成,其中包含獨立董事4位,獨立董事占比約57%,一位董事具有員工身份,半數獨立董事無連任逾三屆之情事。
2. 本公司之獨立董事於執行業務範圍內均保持其獨立性,未與本公司有直接或間接之利害關係,各獨立董事皆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之規定。
3. 本公司獨立董事皆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第3項及第4項之情事,本公司董事會具獨立性,有關董事專業資格與經驗及獨立董事獨立性情形,請參閱股東會年報。

左右尚有資訊
董事姓名 基本組成 產業經驗 專業能力
國籍 性別
具有員工
身份
年齡 電池模
組產業
經營及決策
管理能力
行銷及
業務推展
財務
管理
律師 會計師
41-50歲 51-60歲 61-70歲 71-80歲
宋福祥 中華
民國
V       V V V V V    
寶鑫國際投資
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易座
中華
民國
    V     V V V V    
陳泰明 中華
民國
    V     V V V V V  
獨立董事
王震緯
中華
民國
        V  V V V V    
獨立董事
林丕容
中華
民國
      V   V V V V   V
獨立董事
邱冠勳
中華
民國
  V       V V V V    
獨立董事
瞿志豪
中華
民國
    V     V V V V    

董事會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

請參閱功能性委員會項下說明
 

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

本公司董事會於2020年8月13日通過「董事會與經理人績效評估辦法」,訂定董事會每年應至少執行一次針對董事會、董事成員、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之績效評估。內部評估應於每年年度結束時,依本辦法進行當年度績效評估。

評估由財務部負責執行,採用內部問卷方式進行,依董事會運作、董事參與度、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等四部份,採董事對董事會運作評估、董事對自身參與評估、薪資報酬委員對委員會運作評估及審計委員對委員會運作評估
上開績效評估結果將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依據,並將董事及功能性委員會成員績效評估結果作為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參考依據。

本公司於2025年3月完成董事會、董事成員、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並於2025年3月5日召開董事會將績效評估結果及明年度將持續強化之方向進行提報。2024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執行情形及結果如下:
評估週期 評估期間 評估範圍 評估方式 評估內容 評估結果 建議事項
每年執行一次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整體董事會 董事會內部自評 包括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 優等 對運作尚無提供改善之意見
每年執行一次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個別董事成員 董事自評 包括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職責認知、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 優等 對運作尚無提供改善之意見
每年執行一次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功能性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 董事自評 包括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薪資報酬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薪資報酬委員會決策品質、薪資報酬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等。 優等 對運作尚無提供改善之意見
每年執行一次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功能性委員會-審計委員會 董事自評 包括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審計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審計委員會決策品質、審計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等。 優等 對運作尚無提供改善之意見